
文/廣東善緣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邱文
2016年8月1日晚上到2日下午,今年第四號達13-15級風力的“妮妲”臺風登陸廣東省海面,正面襲擊珠江三角洲。由于該臺風具有強度強、范圍廣、影響大、持續(xù)時間長等特點,防御工作面臨“風、雨、浪、潮、洪”五碰頭的最不利因素,將對珠三角造成嚴重影響。為了切實做好強臺風的防御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社會都動起來:省政府簽發(fā)緊急動員令、氣象部門及時發(fā)布臺風的最新動向,各級政府部門爭分奪秒地開展社區(qū)防御臺風的工作。
然而,面對自然災害,有人說,社工是專業(yè)的救援人員,做好自然災害的救援工作;也有人說,社工是政府購買服務的專業(yè)人員,應該發(fā)揮自身的作用與功能,做好自然災害的救援工作;更有人說,社工是非專業(yè)的救援人員,應該以保護自身安全為前提條件,再協(xié)助政府部門有序開展自然災害的防御工作。各有各的說法與理由,接下來讓筆者與各位讀者共同分析討論——面對自然災害,社工能夠做些什么?以期望達到讓讀者們正視與明晰社工的角色與功能,讓社工能夠更有效應對自然災害之目的。
首先,我們來討論社工的工作性質,社會工作服務是政府向民間有能力、資質的機構發(fā)出招標的邀請,民間機構通過競標的方式獲取社會服務的運營權,而社工就是民間機構中的寶貴財富。社工的工資也是來源于機構中標后的運營經費,即是說,社工的工資是政府買單,所以社工接受政府部門的工作指導是理所當然的。
廣州社工機構在短短幾年時間發(fā)展極快,如“雨后春筍”般成立,社工的實務能力出現參差不齊的現象,而災后救援的能力建設是政府近年來逐步向廣州社工提供的培訓主題,但是培訓覆蓋率與成效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因此,在此情況下,如果讓社工作為自然災害的主打的救援力量,確實欠妥,其一,要有充足的救援能力,才能夠開展救援工作,否則,成效大打折扣,并且潛在生命危險的因素;其二,社工的服務理念是“以人為本”,開展自然救援服務的前提條件是需要保障自身安全。因此,在社工還沒有掌握自然災害的救援能力的情況下,還是把救援的工作交給醫(yī)生、護士、消防員、民警、武警等專業(yè)人員去處理。
下面我們進入主題討論,面對自然災害,社工能夠做哪些工作?

一、當自然災害來臨前,社工可以協(xié)助政府部門開展防御、減災工作。
(一)社工機構迅速啟動自然災難的應對防御機制。社工機構要有一套完善防御自然災害的機制,社工需要做好以下的防御工作,內容包括:
第一,當收到自然災害來臨消息的12小時內,家綜的中心主任與所屬街道辦落實緊密聯絡與溝通的機制,家綜在街道辦的指導下開展自然災害的防御工作。
第二,在收到自然災害來臨消息的11小時內,家綜的中心主任召集所有社工開緊急會議,按照防御機制要求,中心主任擔任自然災害的防御小組,并且選有一定自然災害防御能力的社工組成防御小組,落實每位成員的負責的內容與范圍。
第三,在自然災害來臨的8小時內,災害防御小組的成員分工對轄區(qū)的孤寡、失獨、空巢、困難、殘障等行為不便的居民,以電話、上門探訪形式告知臺風來襲的消息,讓居民做好儲水儲電備糧,以及關好家中的房窗,加固房屋等措施,減少臺風的受災面積、力度,以度過臺風災難的時段。同時,社工對有需要轉移的困難居民進行評估,做好轉移到安全的庇護場所,確保居民的人身安全。
第四,協(xié)助街道辦、各社區(qū)居委會,借助機構自身的網絡資源,做好庇護場所開放的時間、地址、聯系電話等對外告知工作,讓社區(qū)有需要的居民能夠找到庇護場所庇護,確保安全渡過臺風的襲擊。
第五,社工需要完成對開放的庇護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再對外開放庇護。例如檢查將開放的庇護場所的床張、躺椅等庇護設備,以及排水、用水用電等基本保障設備,確保庇護場所居民的人身安全。
第六,社工需要為庇護場所準備一些日常生活用品,例如:即食面、餅干、飲用水、拖鞋、棉被等日常生活物資,解決庇護居民缺乏日常生活物資而帶來的不便與焦慮。
第七,社工+義工方式舒緩庇護居民的情緒。社工為庇護場所預先招募組織有經驗的義工人數,在社工的帶領下,組成防御隊伍,在臺風襲擊期間,通過義工與庇護居民談心聊天等試,緩解庇護居民的焦慮與緊張,舒緩情緒,傳遞正能量。
第八,落實庇護場所24小時社工值班制度,在臺風襲擊期間,滿足24小時求助的居民均能夠得到指引和庇護,緩解求助居民的困難。
(二)社工協(xié)助政府部門做好自然災難來臨前的減災工作。
不同的自然災難種類,有著不同的特點,也會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失。針對不同的自然災難,我們需要相對應的減災措施。面對洪水災難的減災措施,及時檢查、疏通排水口,社工可以協(xié)助園林工作人員做好抽水排泄的工作。面對臺風災難的減災措施,社工也可以協(xié)助園林部門做好加固公路兩旁的大樹,并把大樹的樹枝砍掉,減少大樹被連根撥起的機率,同時,也是減少樹木砸中居民房子、商鋪、路旁的汽車等機率。

二、當自然災害襲擊時
說實話,在自然災害襲擊進行時,不但是社工,其他人士也一樣,可以做的工作并不多,按照我的服務經驗,當自然災害襲擊時,社工可以通過以下的途徑開展工作:
第一,社工對轄區(qū)重點關注、幫扶的居民進行抽樣電話回訪,了解該居民是否安全,如果存在安全隱患,及時轉介專業(yè)的機構負責,并且做好跟進工作。
第二,社工開展“災難咨詢熱線”,讓致電的居民在電話中得到所需要的災難援助情況,也得到心理宣泄幫助。
第三,社工通過網絡、社區(qū)廣播、社區(qū)微信群等平臺,及時做好臺風災難受災情況公布的工作,預防謠傳效應,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三、當自然災害結束后的救援與恢復工作
(一)在街道辦的指導下,家綜社工與各社區(qū)居委會互助下,開展災后救援工作。由街道辦牽頭,社工與居委會工作人員組成災難評估小組,對轄區(qū)的受災情況進行實地走訪,對災難進行全面的、客觀的評估,并把評估報告向街道辦反映,讓受災的居民及時獲得救助;
(二)家綜在街道辦的指導下,開展災后恢復工作。
第一,由街道辦牽頭,家綜社工與各社區(qū)居委會互助下,組成慰問小組,按不同的受災人群進行劃分,對轄區(qū)的居民尤其是五保戶、孤寡老人、嬰兒、婦女等弱勢群體進行上門探訪、慰問;同時,及時與醫(yī)院取得聯系,發(fā)現受傷的居民及時送院醫(yī)治。
第二,由家綜義工領域的社工整合義工資源,遴選義工骨干,與街道辦的登記義工組成治保隊,對轄區(qū)進行巡邏,保障居民的財產安全。
第三,在自然災害過后,家綜組織義工協(xié)助園林工作人員、環(huán)衛(wèi)工作人員,開展清理路上的倒樹、斷樹和垃圾的工作,在一定的程度上緩解了交通擁堵的問題,解決市民出行難的問題。
第四,家綜社工建立自然災害襲擊過后的信息傳遞平臺,組織義工、社區(qū)的居民等群體,通過平臺上報轄區(qū)的電線斷殘、樹木倒斷、停水停電、通訊、網絡等影響生活與出行的情況,讓政府部門能夠及時處理,盡快恢復生活與生產。
第五,社工運用“生理—心理—社會”模式開展工作。在生理上,社工可以通過協(xié)助醫(yī)院,讓災難中受傷的災民得到及時的救治;在心理上,社工以“災后心理危機干預”為導向,運用心理學原理、技術和方法,以個案或小組服務方法,對受災人群進行災后心理支持、心理輔導與心理治療,協(xié)助受災者走出陰影,恢復信心與動力;在社會上,援助的過程中,注重危機的內部因素與外部因素,而一些系統(tǒng)需要改變才能夠解危機。
至此,讀者們對社工的工作性質與內容應該有了初步的認識與了解,對于文章開篇《面對自然災害,社工能夠做些什么?》的討論主題,心中自然有了答案。然而,我接觸的社工可能會有這樣認為或想法——自然災害是政府部門的工作范圍,更不是在社工負責的指標范圍內,否則會增加社工的工作量。如果表述者是助理社工或一線社工崗位,我會耐心給予引導,如果表述者是領域主管或項目主管崗位,我則無法理解,因為,一個專業(yè)、資深的社工僅盯著自己的服務指標開展工作,既與社工的服務初衷有違背,也無法突顯出社工的專業(yè)成效。
當面對自然災害,社工應該發(fā)揮社工的專業(yè)作用,一方面協(xié)助政府部門開展自然災害的防御、救援的工作。家綜與政府部門發(fā)揮各自的功能與職責,政府部門著重提供物資的救助,而社工著重提供精神支援的救助,雙管齊下,相輔相承。社工從中贏得政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達成良好的合作伙伴關系,為以后順利開展服務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另一方面,社工組織社區(qū)的義工和群眾共同參與,重建社會關系,建立社區(qū)自治的良好氛圍,共建和諧城市。